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年第36号令)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非正常户认定名单公告如下。具体名单附后附件:博山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
社会各界:
为促进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壮大智能制造企业队伍,根基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临沂高新区工业智能化工作办公室草拟了《临沂高新区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现将《临沂高新区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各界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9年4月24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至高新区工业智能办(高新区新华路39号225办公室),电话0539-79587378,电子邮箱:lygxqgyznb@ly.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