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审发〔2018〕100号 宁夏锦绣轻合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报来《宁夏锦绣轻合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年产3000辆专用汽车项目的请示》(宁锦轻字〔2018〕023号)及《宁夏锦绣轻合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辆专用汽车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一、为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武汉市鑫利源棉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鑫利源棉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201177781819148):
你公司不在注册地经营,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武税一稽处【2018】5号)(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罚决定书》(武税一稽罚【2018】5号)(附件二),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