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提高食品经营企业文明、守法、诚信意识,保障全区食品经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放心消费,根据《2018年南海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南食药监〔2018〕111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分局初评、群众投票、行业评议、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义委办发【2017】03号)和《义乌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18】3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A类企业享受水价气价优惠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