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7〕3号)有关规定
为切实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产品)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补贴的范围、内容、对象和标准,明确处理原则和认定程序,现将《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屠宰环节病害猪(产品)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文件在宁波市农业局网上公布,请有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6日。
二、 反映意见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