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工商发〔2015〕45号各区县工商分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和健全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动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和健全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推进消费环节经营者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发
京工商发〔2015〕45号
各区县工商分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和健全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动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和健全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推进消费环节经营者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