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认定贵州省清镇市荻龙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申请的400个农产品产地(详见附件1:贵州省第六十二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名单)为贵州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核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证书有
根据《山西省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山西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对2018年度山西省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将形式审查结果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8年9月18日至9月2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审查结果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异议内容和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山西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匿名方式提出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山西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