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明传〔2015〕13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物联网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53号)、《关于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42号),促进物联网在全省工业领域普及应用,实现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变,现组织开展工业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融合应用、创新驱动,市场主导
冀工信明传〔2015〕13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物联网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53号)、《关于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42号),促进物联网在全省工业领域普及应用,实现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变,现组织开展工业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