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等规定,我局于2018年6月26日在“广州农业信
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广东省的通知》(穗财行﹝2014﹞455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等规定,我局于2018年6月26日在“广州农业信息网”上发布《〈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期评估购买服务公告》。
至申请截止期,共收到广东大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家单位提出的正式书面申请。经审查,该单位符合公告所列的服务单位的要求。现拟选定广东大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期评估》的服务单位,特此公示。公示自2018年7月12日至16日(3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向广州市农业局反映。通讯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局2509室;邮编:510405;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020-8637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