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调整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质监 ﹝2018﹞12号)的通知,省质监局委托各市质监局实施耐火材料、压力锅产品的审核发证工作,以上产品实施“先证后核”审批模式。为稳步推进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方便群众办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8年4月15日起,我局承接耐火材料、压力锅产品的审核发证工作,有效期3年。
特此公告。
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调整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质监 ﹝2018﹞12号)的通知,省质监局委托各市质监局实施耐火材料、压力锅产品的审核发证工作,以上产品实施“先证后核”审批模式。为稳步推进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方便群众办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8年4月15日起,我局承接耐火材料、压力锅产品的审核发证工作,有效期3年。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