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64号)深圳市亚硝酸盐监督管理若干规定

《深圳市亚硝酸盐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已经2014年3月18日市政府五届一百零六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   许勤 2014年4月7日 深圳市亚硝酸盐监督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亚硝酸盐的监督管理,防范亚硝酸盐化学危害和化学性食物中毒,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

  《深圳市亚硝酸盐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已经2014年3月18日市政府五届一百零六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   许勤

2014年4月7日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深圳
  2.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深圳行业标签

On**守ぢ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6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