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仑公卫〔2015〕5号
宁波新谷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对宁波新谷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请示》收悉。经专家审查及现场检查,你公司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合格,准予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式投入使用。 此复。 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局 2015年1月13日 抄送:宁波市卫
宁波新谷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对宁波新谷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请示》收悉。经专家审查及现场检查,你公司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合格,准予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式投入使用。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