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学位办〔2014〕15号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学位授予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3〕2号,以下简称《通知1》)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
沪学位办〔2014〕15号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位授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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