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办〔2013〕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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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11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