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我省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促使企业工资分配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协调,根据《江西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赣劳社劳〔2002〕26号)和我省2013年国民经济运行状况、2014年发展计划,制定江西省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一、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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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我省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促使企业工资分配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协调,根据《江西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赣劳社劳〔2002〕26号)和我省2013年国民经济运行状况、2014年发展计划,制定江西省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一、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