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外经贸(经信、经发)局,相关进口企业: 根据广东省机电办预通知,请各区县局积极组织企业做好广东省进口贴息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7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以及《申请表》和《申报说明》的电子数据直接报送我局机电和科技贸易科。 凡2014年4-6月(技术是2014年1-6月)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2014年版)》中的产品(不含旧
各区县外经贸(经信、经发)局,相关进口企业: 根据广东省机电办预通知,请各区县局积极组织企业做好广东省进口贴息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7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以及《申请表》和《申报说明》的电子数据直接报送我局机电和科技贸易科。 凡2014年4-6月(技术是2014年1-6月)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2014年版)》中的产品(不含旧品)的收货单位或进口技术使用单位均可申请。对2013年10月1日后完成进口的技术、设备如有缺报可补报。具体事项(申报指南)请与我局机电和科技贸易科联系。 电话:88931832、88931886(传真) 地址: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807室 Email:stjdb@ec.com.cn 附件:2014年进口贴息申请附表
汕头市外经贸局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