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发改规发[2010])2号)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和规范本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4号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江苏省工程实验室,是指为提高本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开发关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和规范本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4号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江苏省工程实验室,是指为提高本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开发关键技术装备,强化对国家、省重点工程和项目的技术支撑,依托企业、科研院所或高校设立的研究开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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