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办发〔2013〕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水利局《2013年度水利建设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2月19日 2013年度水利建设安排意见(市水利局 2013年1月) 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提高水利服务和保障能力,现就2013年度水利建设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
淮政办发〔2013〕21号
淮政办发〔2013〕21号
报告网所有政策法规是由用户上传分享,未经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商用!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