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12〕108号)下发后,各地在基层农合联(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中取得明显成效。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创建工作突出的农合联(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市乡镇(街道)农合联(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二)评选名额:10个。 二、评选条件 (一)领导重视,部署及时,组织有力。 (二)“农合联”(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组织机构健全,职能明确。 (三)及时出台有关政策,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四)通过省、市级考核验收的示范性农合联(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和客观的原则,充分体现参评单位的先进性、典型性。 (二)推荐方式。“十佳”农合联(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推荐,每个县(市、区)不超过2个。 (三)材料要求。参评单位填写《温州市“十佳”农合联(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推荐表》,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3月5日前上报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科技处。 联系人:倪日群;联系电话:88960802。 附件:温州市“十佳”农合联(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推荐表
2013年2月20日
温农发(2003)23号关于评选“十佳”农合联(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