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政办〔2012〕134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中心城区“道路清爽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北仑中心城区“道路清爽行动”实施方案 为建设美好家园,打造更加清爽靓丽的城市形象,大力
仑政办〔2012〕134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中心城区“道路清爽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