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河源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及河源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河源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河源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河环〔2016〕190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各县、区,省级以上开发区:
1-7月,全市累计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13651万美元,同比增长6.4%,总量居全省第4位,增速居全省第10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0.6%,快于序时平均进度12.3个百分点。全市新批外资企业5家,投资总额11373.5万美元,合同外资2425万美元。
一、引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