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杭农产〔2016〕89号)文件要求,县农业局审核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信用意识,规范市场信用行为,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根据《江苏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规定,经市各有关部门考核验收,市政府决定命名张家港市大新毛纺有限公司等1454家企业为2015~2016年度苏州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希望被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扬成绩,开拓进取,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