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思政办〔2012〕83号
区直各办、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助和“四残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的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0日
抄送:市残联、市民政局。
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6
厦思政办〔2012〕83号
区直各办、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助和“四残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的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