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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发展社区中医药健康门诊的建议,我委与市人力社保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的中医药事业发展,早在2010年就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在全国率先设立了中医药服务专项补助。2014年又印发了《宁波市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积极发展社会办中医,以满足群众对中医药不同层次的需求。截止2017年4月31日,我市拥有公立中医医院11家,所有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均设有中医科和中药房,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99.4%的规划内社区卫生服务站、94.2%的规划内村卫生室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230家,其中民营中医医院11家,中医门诊部48家,中医诊所171家,以平均每年20%的速度快速增长。
一、关于发挥社区、个体中医药健康门诊优势,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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