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落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成立崇明区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政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成立崇明区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政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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