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7〕145号)文件精神,经公开征集、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初审,我区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符合申报20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7〕145号)文件精神,经公开征集、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初审,我区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符合申报2017年度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要求,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