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人:李玲类别分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第二批,2017年第一批、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杭科计〔2016〕40号、杭财教会〔2016〕13号、杭科计〔2016〕41号、杭财教会〔2016〕14号、杭科计〔2017〕25号、杭财教会〔2017〕9号)要求,从2017年6月15日起开始发放2015年授权的杭州市国内发明专利省级资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