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根据象山县《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稳增促调的若干意见》象政发〔2016〕1号和《象山县稳增促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象减负办〔2016〕1号文件精神,现对2016年度第二批稳增促调专项
公示说明:根据象山县《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稳增促调的若干意见》象政发〔2016〕1号和《象山县稳增促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象减负办〔2016〕1号文件精神,现对2016年度第二批稳增促调专项资金发放予以公示,并对相关情况和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1、根据文件规定,国企、央企和近三年在环保、安全、能耗等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不享受该政策;
2、根据有关规定,补助金额在100元(含)以下的不列入公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