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离岸再保险人信用风险,促进再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我会起草了《中国保监会关于离岸再保险人提供担保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reinsurance@circ.gov.cn。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甬高科〔2016〕68号)文件的规定,经企业申请、科技局初审、专家评审和部门联审,现将高新区2016年拟认定的重大科技专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11项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国家高新区科学技术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且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相关异议材料请署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材料,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