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商外贸函[2009]81号 各出口企业: 第20届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第20届华交会”)定于2010年3月1日—5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举办。现将我省有关组团参展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位申报 第18届华交会分配给我省摊位总数为42个,其中服装11个、家纺14个、日用消费品15个(家居8个、其它7个)、装饰礼品2个。请各参展企业尽快填写《参展报名表》(附件一)确认展位。 二、展位配置 三面围板、一块中英文楣板、二个射灯、一个电源插座(220V)、一张洽谈桌、四把椅子、一个锁柜和地毯。 三、参展费用 1、展位费:每一标准展位费用16000元/9平米。 2、会务费:我省交易团统一安排会务,会务费2500元/人(包括住宿、班车、早餐)。本届华交会会务安排在浦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证件费:每个标准展位限3张代表证(证件免费),超限人员每位另收超员证费500元。每个标准展位限2名布展人员,工本费10元。 根据大会规定,各参展单位务必在2009年12月4日前将展位费、人员会务费一次性汇至下述账户,汇款时请注明2010年华交会费用,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省商务厅外贸处, 传真号:0311-87909903。逾期不汇款视为自动放弃展位,展位由交易团另行安排。 户 名:河北省进出口商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机场路支行 账 号:800201135308091001 汇款用途:2010年华交会费用 四、报送参展人员名单及照片 请按要求报送参展及专门布展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2),正式参展人员不需办理布展证;参展代表每人交2寸近照1张,专门布展人员每人交1张1寸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请将人员名单和照片于2009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外贸处,以便及早办理证件。 五、免费刊登《华东出口商品及企业集萃》 请直接与华交会集萃编辑部联系(见附件三)。 六、展样品运 请参阅华交会网站(www.ecf.gov.cn)。 收货人:上海依佩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地 址:上海市延安东路55号工商联大厦33楼3308室邮 编:200002,电话:021-63373656-125/116,传真:021-63374055。 七、时间安排 1、2009年12月4日前各单位汇交各项费用完毕; 2、2009年12月4日前报参展企业《华东出口商品及企业集萃》表; 3、2009年12月15日前报参展人员名单、照片; 4、2010年2月27日直接到宾馆报到; 5、2010年2月28日全天至29日15:00布展;29日15:00封馆; 6、2010年3月1日开幕,2010年3月5日15:00—20:00撤展,严禁提前撤展; 7、3月6日中午12:00前撤离宾馆。 八、会务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联系人:杨辉强、吕石蕾,电话:0311-87909907、87909837, 传真:0311-87909903、87909837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河北省商务厅外贸处(416房间),邮编:050071。 附件: 1、第20届华交会河北交易团摊位申请表 2、企业参展人员报名表 3、《华东出口商品及企业集粹》刊登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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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