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局、财政局、各项目单位: 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财企[2000]467号)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外经贸计财发[2001]270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08年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10日,如有变化再另行通知,请注意上网查看。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各项目单位根据本单位对国际市场开拓的实际情况提出项目计划申请,并指定专人认真、如实编报项目计划。申请的项目计划为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实施项目,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及项目组织单位请按规定时间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2、未在市场开拓资金管理系统(网址:www.smeimdf.org.cn)注册的企业请尽快上网进行资质注册,并在注册后及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所在地商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计划申报。 3、申报项目计划在网上提交成功即可,不需报送书面材料。 4、各单位在项目计划申报前请仔细核对企业资质登记表信息,特别是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银行帐号等内容,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所在地商务部门联系更新。企业有效的注册信息很重要,否则将无法进行及时通知和联系。同时请随时留意网上通知信息。 5、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资金拨付已在网上公示(网址:www.smeimdf.org.cn),请获批报帐的项目单位,资金到帐后,须及时通过网络系统填写资金反馈表。未填写资金反馈信息的项目单位不能获批2008年度项目计划。 6、项目计划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各市商务、财政部门联系电话请查询管理系统首页“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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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