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05]38号
2005年7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环保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关于加强钨锡锑行业管理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钨锡锑行业管理的意见
钨、锡、锑是我国重要的优势矿产资源,其储量、产量和出口量均居世界前列,在国际市场有着举足轻
国办发[2005]38号
2005年7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