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济财建﹝2014﹞30号)和《关于做好济南市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济经信财审字﹝201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委于11月28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区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评选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项目4个,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12月7日前反馈至我委经济运行局要素保障处(电力处)。 一、机制能力建设项目类
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济财建﹝2014﹞30号)和《关于做好济南市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济经信财审字﹝201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委于11月28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区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评选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项目4个,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12月7日前反馈至我委经济运行局要素保障处(电力处)。 一、机制能力建设项目类 1、长清区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中心 2、济南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展示基地 二、电蓄能项目类 1、山东省胸科医院蓄热、蓄冷地源热泵项目 2、济南玉泉森信大酒店电蓄能项目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