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33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是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CCC)目录的产品,本市获证生产企业2家,实际抽到1家,另有1家企业由于停产原因未抽到样品。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13837-2012《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12021.7-2005《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24850-2013《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17309.1-1998《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第1部分:一般考虑射频和视频电性能测量及显示性能的测量》、GB/T10239-2003《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通用规范》、SJ/T11285-2003《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基本技术参数要求》、SJ/T11348-2006《数字电视平板显示器测量方法》、SJ/T11343-2006《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SJ/T11339-2006《数字电视等离子体显示器通用规范》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电涌试验、绝缘电阻、抗电强度、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插头和插座、保护接地措施、电源端骚扰电压、辐射骚扰、谐波电流、亮度、对比度、重显率、清晰度、运动图像拖尾时间、亮度均匀性、像素缺陷、白平衡误差、色域覆盖率、噪波限制灵敏度、彩色灵敏度、双信号选择性、邻频道干扰比、固有分辨力、音频输出功率、被动待机功率、液晶电视能效等级、等离子电视能效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