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48号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铜版纸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公告【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2014年第48号【发布日期】2014-08-042009年8月4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54号公告,决定自2009年8月5日起,继续按照2003年第35号公告、2007年第29号公告和2008年第73号公告,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铜版纸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201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48号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铜版纸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