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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统一 使用支付个人收入专用凭证 暂行规定》的通知

京政发[1988]10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统一 使用支付个人收入专用凭证 暂行规定》的通知    现发布《北京市统一使用支付个人收入专用凭证暂行规定》,自1988年12月1日起施行。 - 1 -      北京市统一使用支付个人收入专用凭证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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