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环函〔2014〕215号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同意接受废矿物油的函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商请处置利用废矿物油的函》(内环函〔2014〕130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同意扎兰屯市祥龙废旧机油收购有限公司将2014年收集的1000吨废矿物油(HW-08废矿物油)转移至我省安达市景财高新液体燃料有限公司
黑环函〔2014〕215号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同意接受废矿物油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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