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赣发〔2012〕5号),原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联《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5号)精神,按照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评审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协劳三方〔2013〕2号)的工作要求,在2013年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评审复核工作中,各设区市已授予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与工业园区中未发现有重大劳动关系问题应该予以摘牌的单位,同时各地也涌现出了一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职工权益、依法规范经营的企业和工业园区,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在单位提出申请、逐级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江西省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与工业园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对南昌印钞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命名为“江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对修水工业园等3个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等)命名为“江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并给予授牌。
希望授牌企业和园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省各类企业、园区要以他们为榜样,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3年度江西省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与工业园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