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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扬工商〔2013〕48号     签发人:唐齐鲁 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扬州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建设和省局关于法治工商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工作重点,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健全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

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扬工商〔2013〕48号     签发人:唐齐鲁 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扬州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建设和省局关于法治工商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工作重点,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健全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执法制度和工作程序,坚持定期执法检查监督,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方式,提高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将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落实依法履职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依法行政计划。及时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切实保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扬州工商系统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暨依法行政百分考核细则》,提出六大类二十二项工作目标,纳入市局文明处室评比和直属局、分局年终先进单位考核。领导班子定期听取依法行政专题汇报,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省工商局汇报依法行政任务进展情况。全年报送法制信息被省、市法制机关录用12条。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点,填补制度建设的空白区,探索行政调解、行政指导工作的突破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 二是深入开展“2013红盾助发展八项行动”,履职尽责取得新成果。研究制订《扬州工商局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意见》,服务小微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成效明显。务实推进商标兴企、广告促企、合同助企战略,行政指导工作继续深化。民生保障、城乡一体化行动扎实有力,家庭农场登记、消费申投诉调解、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放心消费创建等民生工程均达到或超过市委、市政府年初工作目标。深入开展 “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扎实开展过渡时期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开展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建设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新成绩。 结合“红盾助发展八项行动”的开展,发文征集行政指导典型案例,推动全系统创造性地开展行政指导工作,通过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行政约谈、示范推荐、信息披露和行政建议等方式,深入开展“社区服务点备案、商标战略助企、行规行政约谈、食品安全自律和微博网络维权”等五项行政指导机制,使得行政管理的质态从单一硬性处罚管理向多样柔性指导管理转变。围绕国家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工作规则》,推进行政指导程序的统一和指导文书的规范化工作。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评估制度,规范重大和抽象行政行为 一是实施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全面施行《领导班子行政决策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社会公示和论证制度》,成立专家咨询小组,对事关依法行政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疑难问题,通过举行专家论证、听证会听取多方面的意见,集体讨论决策。邀请专家进行网络交易监管、市场简易程序处罚、行政许可实质审查的法律论证,以听证方式解决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纠纷,为科学民主决策打下坚实基础。各单位行政首长定期到工商所(分局)开展 “三下三联三交”活动,广泛调研意见建议,为出台重大决策打好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严格落实《扬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查考试和考核制度》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党组中心组每年学法不少于两次,提高行政首长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重大全局性问题的意识和水平。落实领导干部出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出庭(出席)率达100%。将科(股)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标准,全系统提拔的科(股)级以上干部通过了法律知识的测试后才予以发文任命。严格落实部门领导学法、述法制度,部门领导围绕“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撰写理论研讨文章,将依法行政工作内容在年度述职报告中一并向上级汇报、向全局公开。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做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会签、备案工作。上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1件,报送备案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按序时进度清理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省局和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会签审查各类联合发文十余件,依法提出合理意见,杜绝抽象行政行为违法情况的发生。制定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之前,公开征求群众意见。邀请专业人士对《扬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进行合法性评估,市政府决定保留该规定。 三、建立简明有效的执法制度,提高精细化行政管理水平 一是制定行政争议案件办理规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和“法规审查把关”的原则,制发了《行政争议案件办理规程》,进一步明确争议案件办理所应遵循的内部程序,分解各业务机构和法制机构承担的职责,提高行政争议案件办理的效能。 二是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删减、细化和补充,使用字典式编排便于查找,精减近三分之一条款,自由裁量的标准具有更加严谨的逻辑关系,便于执法人员学习和使用,并根据该标准进行处罚文书说理。国家局网站对登载了我局的做法。 三是制订了“执法后三项制度”和“文书管理备案机制”。高邮局建立《违法行为整改告知制度》、《行政执法建议书制度》和《行政处罚信息反馈制度》,内部工作程序的外部化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被高邮市委、市政府授予了“法治优秀成果奖”。宝应局加强立案审批表、强制措施决定书、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备案,备案监督的制度建设日趋完备。 四、强化执法队伍培训,建设执法规范体系 一是规范主体资格。以国家工商总局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为依据,认真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资格考试、初次申领、及时核(换)发、动态管理工作,保证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二是强化岗位培训。加大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更新培训力度,组织全系统领取政府颁发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轮训和考试。机关全员参加市局组织的“一月一法”讲座。工商所(分局)全体人员分批赴大桥培训教育基地参加封闭式岗位轮训。开展法制员年度集中培训和“每周一考”,提高法制监督队伍专业化水平,从源头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理论研究水平,报送市政法委“诚信市场”征文4篇,报送市法制办“第六届依法行政理论研讨会”文章13篇,有2篇获得优秀奖。 三是规范执法流程。按执法程序、内部管理和执法纪律三个层次进行规范,将每一步执法流程都纳入制度管理,实行百分制考核评比。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于专职办案部门,强化培训和管理,形成正规化、专业化的执法力量。推行行政处罚的立案告知、全程说理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和重大案件回访制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依照登记法定要求,明确人员职责,提高许可服务质量。市局窗口在行政服务中心评比中常年稳居第一。 五、健全内外执法监督体系,保障法治工商建设 一是加强内部层级和同级监督。1、通过案件核审、听证、复议、应诉活动开展对行政执法的个案监督。全系统共核审行政处罚案件841件,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3次,并按程序要求及时提交听证报告,行政处罚无诉讼败诉和复议确认违法情况发生。执行市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双重受理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案件的受理率和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健全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首次采用听证会方式审理行政许可复议取得较好效果。发挥复议监督作用,对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有效地规范被申请单位的不当行为。执行重大处罚和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充分发挥法规处的参谋作用,重视和采纳法律专家意见作出复议决定。落实重大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和报备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2、通过电子监察手段实现对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实时监督。采取计算机技术手段,加强行政处罚和行政登记网上运行风险点的监察,分别设置相应的电子监察规则,实行预警提示、实时纠错、硬性约束、跟踪处理,有效地防控了行政行为越位、缺位和错位等风险的发生,促进了干部的履职到位。3、通过定期执法检查保持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常态监督。每年两次以上行政执法监督实现常态化。今年以来,分别组织全系统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备案登记的执法检查。检查24份行政处罚卷宗,60余份行政许可和备案登记卷宗。检查结果在全系统发文通报,由办案人员落实整改。直属局、分局分别同步进行了相应案卷的执法检查。 二是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和专门监督。印发《“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管理规定》,定期与司法机关做好案件移送、执法信息的交流工作。主动邀请市检察院到我局检查案件卷宗,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认真落实司法建议,规范全系统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审计和监察整改要求,采取一月一法自学、周末培训、举办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录像等方式促进机关人员廉洁守法,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全局化。 三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政务公开,及时维护更新政务网,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明确专人负责党政群各界监督的回复工作,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件、政务网书记、市长信箱督办件、政协人大提议提案件等监督事项,明确回复的部门、时限和要求,通过网络、邮件或文件形式及时将处理结果个别或公开回复,回复率和结案率达99%以上。落实12315投诉热线工作规则和责任制度,申(投)诉调解成功率达98.2%,回访满意率在95%以上。畅通社会各界监督渠道,在工商政务网开设意见箱、建议栏,设立网络发言人,主动倾听、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活动,定期组织群众测评工商工作,强化外部制约监督,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六、创新行政调解体制机制,实现执法和谐社会效果 一是完善制度,厘清职能,设立统一对外的行政调解中心。制定《行政调解四项制度》,印发《行政调解标准格式文书》,统一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梳理出14种常用行政调解法律依据,根据职能分别在相关业务处室建立调解庭。依托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设立行政调解受理中心,一个窗口对外,统一执行受理、分流、统计和监督职能。受理中心备有全系统调解人员名册,由纠纷当事人自主选择调解员。 二是创新思路,拓宽领域,三联三接化解社会矛盾。 1、联合仲裁委员会,衔接仲裁程序,化解合同纠纷矛盾。扬州工商局联合扬州仲裁委员会,在各县级局设立仲裁委联络处,在工商所设立仲裁联络站,通过合作调解、委托调解、仲裁确认等方式,建立行政调解和合同仲裁的双向交流机制。2、联合人民法院,对接司法调解,化解消费纠纷矛盾。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四方面对接司法调解:法院立案前的移送调解,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法官参与工商局行政调解和工商局派员支持司法调解。3、联合专业人士,接力人民调解,化解重大侵权矛盾。建立系统内部75人的专业维权队伍,公开招聘50名金融、保险、电信等行业的专家型人才,成立消费专家指导团,成功调解处理美籍华人等重大疑难投诉,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专此报告。 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1月20日 (联系人:王丽,联系电话:0514-87329751) ————————————————————————— 抄送: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1月20日制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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