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厅拟制发的《浙江省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草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3年9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
电子邮箱:zjczfg@163.com
传真电话:0571-8705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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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厅拟制发的《浙江省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草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3年9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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