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市生态办根据《浙江省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暂行办法》(浙生态发〔2012〕5号)要求,结合丽水实际,草拟了《丽水市创建省级生态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请认真研究,并于2013年6月28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反馈我办,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孙新宗,刘颖鹏 联系电话:2029865/2029832
莲都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市生态办根据《浙江省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验收与管理暂行办法》(浙生态发〔2012〕5号)要求,结合丽水实际,草拟了《丽水市创建省级生态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请认真研究,并于2013年6月28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反馈我办,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孙新宗,刘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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