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依法整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严重交通
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依法整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重点车辆包括道路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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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整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严重交通
违法行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