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发改局(经发局、物价局)、财政局、农发局(统筹城乡工作局)、纠风办: 为进一步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根据《四川省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实施办法》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纠风办《关于印发〈2012年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327号)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涉农收费和价格目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区(市)县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公示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公示的主动性 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是做好涉农收费监督管理,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基本制度。各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 二、因地制宜创新公示形式,提升公示效果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各种现代信息载体创新公示形式,提高公示质量。进一步加强村(组)公示工作,保证全市村(组)公示率为100%。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国家相关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涉农价费管理经验,为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切实加强对公示牌(栏)的动态管理 要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对国家、省、市取消、停止的相关涉农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涉农收费标准要第一时间进行公示、宣传。及时修改、维护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及时更换、维修,让群众看得清、读得懂、留得住,充分发挥公示制度的作用。继续深入做好农产品流通中各种收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及各种农业社会化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中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围绕主题,创新涉农收费和价格监管手段。2012年全市涉农收费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为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农技推广上,积极探索支持现代种植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林产业以及农机化发展的收费管理手段,更好地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服务。 四、强化对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的监督 要加强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区(市)县价格、纠风部门要加强对涉农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收费单位公示牌是否设立,公示的范围是否齐全,公示的内容是否规范,实际收费与公示的内容是否一致等。对不按规定公示的做法要及时纠正,对不按公示内容收费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和查处。健全完善涉农收费管理举报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和查处反馈制度。及时查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问题,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继续抓好涉农收费的专项检查,坚决查处乱收费和各种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附件:1.成都市2012年度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 2.成都市2012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3.成都市2012年度乡镇主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 4.成都市2012年度村组涉农价格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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