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象房公[2009]15号
文章正文县供电局:经检查发现贵局职工黎肖于2009年9月擅自委托某非法机构伪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工商银行按揭合同等证件,并于2009年9月8日使用伪造的证件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对黎肖本人进行了调查、核实,本人也承认了错误。鉴于黎肖骗提公积金未遂并能够积极配合我中心检查,诚恳接受批评,经研究
县供电局:
经检查发现贵局职工黎肖于2009年9月擅自委托某非法机构伪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工商银行按揭合同等证件,并于2009年9月8日使用伪造的证件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象山分中心对黎肖本人进行了调查、核实,本人也承认了错误。
鉴于黎肖骗提公积金未遂并能够积极配合我中心检查,诚恳接受批评,经研究决定免于处罚,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