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办〔2008〕2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桂发〔2007〕3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南宁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南府办〔2008〕2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桂发〔2007〕3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南宁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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