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0月16日进驻昭通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10月16日,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昭通市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在昭通市召开,督察组组长薛彪、副组长王天喜就做好督察“回头看”工作分别作了讲话,昭通市委书记杨亚林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昭通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大进主持。
薛彪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亲自推动,身体力行,通过实践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亲自倡导并推动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都作出重要批示指示。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督察体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多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省长任组长的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并对全省16个州(市)实现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