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广大小微企业上规升级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我县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对 “小升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允许其首次上规模后3年内单位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近日,我县对符合条件的145家“小升
为激发广大小微企业上规升级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我县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对 “小升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允许其首次上规模后3年内单位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浮。近日,我县对符合条件的145家“小升规”企业的2017年6月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进行临时性下浮,企业职工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全县社会保险费减征金额达221万余元,其中涉及基本养老保险137万余元,基本医疗保险84万余元。据了解,此次 “社会保险费减负”工作,简化办事流程,通过对符合条件企业名单,通过初审、复核、征求意见、会议讨论、公示等环节;企业全过程 “免申请、零跑次”,减少企业的时间和人工成本,从最多跑一次实现零跑次,提高减负政策的执行率,进一步提高办事服务效,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提升“降本减负”政策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