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我省中小微工业企业负担,帮扶困难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3年对部分中小微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通知》,对全省一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本次减征对象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依法参保缴费、受“菲特”台风
为切实减轻我省中小微工业企业负担,帮扶困难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3年对部分中小微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通知》,对全省一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本次减征对象为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依法参保缴费、受“菲特”台风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有望恢复的中小微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