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5年预算公开.xls3766f0ae552ba9d7ac146d21384fc227.xls (53.50KB)2015年预算说明.docb3c7eb6dd15c65fc16c609cc6ba0a0c6.doc (29.50KB)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促进和带动制造经济、休闲经济、智慧经济和健康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根据《溧阳市人才开发资金资助(奖励)办法》,日前,经单位申报,人社局初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溧阳时报》公示,市政府批准,共有192人次获得2015年度人才开发资金资助计644.86万元。
人才开发资金专项用于对我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奖励以及对溧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重点项目及急需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进行资助,每年组织申报一次。资助范围涉及:人才津贴、购房补贴、科研项目经费、科研启动经费、企业引才、创业资金、荣誉称号奖励、企业博士集聚计划、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资助、镇区引才专项奖励、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奖励、人才专项服务补贴等。该资助资金实实在在助推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为溧阳实现“融入常州、接轨南京”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