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及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从五个方面细化明确操作流程,强化各镇(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推动政府采购质效不断提升。一是明确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要求各镇(区)、各部门完善内部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细化内部流程
6月3日-6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徐家平带领有关科室负责人到宜秀区、怀宁县、桐城市调研农业经济发展等有关工作。
徐家平局长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宜秀区石塘湖备用水源地、安徽久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安徽香杨新能源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点就农业一产增长、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农村“三变”改革以及扫黑除恶等工作进行调研。徐家平局长分别与宜秀区、怀宁县、桐城市有关负责人及企业负责同志进行深入交谈,指出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指导和调度力度,切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要指导养殖企业采取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切实消除渔业发展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二是要加大摸排与指导,创新抓农业经济工作的方式方法,积极寻找经济增长点,按照年度总体目标,明确努力方向和重点。三是要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做好秸秆博览会筹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以及农村“三变”改革等各项工作。
同时,徐家平局长还对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督查,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大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农资打假、打击非法电捕鱼等专项行动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