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6〕240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局等省级部门联合对全省11个设区市2017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
10月26日,第三税务所收到纳税人送来的感谢信,对税务所工作人员细致认真、热情周到的服务表示感谢。同时,对税务机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联合规土委等部门开创“一窗式”办理模式,节约纳税人宝贵时间的举措点赞。